目前,我国机动车超过3亿、驾驶人接近4亿,均居世界第一。向如此庞大的群体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,需要让各项改革措施更好地落地生根。
广东总队车管处2017年起内设监督科,全省11个支队设立相应机构岗位,9个支队建立了监控中心,明确形成了总队、支队、车管所三级监管制度,初步形成车驾管业务大监管格局。
在江苏泰州,在岗位设置上相互制约、监督,办理违章信息修改等业务时,一名民警受理,一名民警复核,并报领导审批。
在广西,交管部门打造“车驾管综合监管中心”,将车管所、驾校、4S店、安检机构等124个车管业务网点全部纳入视频监管范围,通过自主研发的“业务预警系统”,精细分析大数据,对考试合格率偏高、短时同型号车辆上线验车以及违规、超期业务等实施预警,以数据监管倒逼业务规范。
“放管服”改革,要“放”到位,也要“管”得住,最终是为了“服”得好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,将本着“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,监管就跟进到哪里”的原则,健全监督机制,加强智慧监管建设,确保放而不乱,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。